马口铁及马口铁原板

(2008-9-22 15:08:40)

适应范围

   本规格适用于公称厚度为0.15~0.60mm的低炭钢一次轧制马口铁与马口铁原板(以下称原板)及公称厚度为0.14~0.36mm的低炭钢二次轧制马口铁与马口铁原板。
备注:
1. 低炭钢一次轧制马口铁及马口铁原板,是指在一次轧制后的低炭钢上进行电镀锡处理的马口铁及未进行电镀锡处理的原板。
2. 低炭钢二次轧制马口铁及马口铁原板,是指在退火后第二次轧制的低炭钢上进行电镀锡处理的马口铁及未进行电镀锡处理的原板。


种类及记号

   马口铁及原板的种类记号,依以下规定。

· 记号

   马口铁及原板记号,如表1所示:


RVSU_S6NF5_`G6)9CW0KHY2.png

 





· 镀锡量分类

   电镀马口铁有两面镀锡量相同(以下称等厚电镀)和两面镀锡量相异(以下称差厚电镀)之分。

· 钢种分类

   马口铁及原板钢种按表11.1区分。

· 调质度分类

   马口铁及原板调质度按表4.区分。

· 表面加工分类

   马口铁及原板表面加工按5.区分。


镀锡量

· 马口铁的附着量

   马口铁的公称附着量和*小平均附着量,按表2区分。但需镀表2以外的镀锡量时,由供需双方协议商定。

· 镀锡量标示方法

   马口铁的镀锡量标示,按表2所示。差厚镀锡量标示按表2区分,先写钢板的正面或钢卷外侧面的镀锡量,后写钢板的反面或钢卷内面的镀锡量。

· 表示两面镀锡量相异时的产品记号

   差厚电镀时,在薄镀锡面或厚镀锡面的任意面需作记号,标示方法如表3,其记号打印面及打印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并须在订货合同中明示。

6QYCQ6Z)4{0HX{4038V2EUM.png

(表2 镀锡量)

备注:
1、附着量表示1m2的单面镀锡量。但等厚*小平均附着量则表示两面的附着量之和。
2、*小平均附着量是按13.1求出的3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
3、旧附着量标示方法仅作参考。例: 2.8/11.2
2.8 --- 钢板的反面或钢卷的内侧面的附着量
11.2 --- 钢板的正面或钢卷的外侧面的附着量


Q`}X[NTDN]%76S7JC4V]3W4.png

(表3 差厚电镀标示方法)


调质度

· 一次轧制产品

   一次轧制的马口铁及原板的调质度用洛氏硬度值(HR30T)表示。表4表示制造厂商的目标值。但表4以外的调质度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 二次轧制产品

   二次轧制的马口铁及原板的调质度用洛氏硬度表示。制造厂商的目标值由表5表示。

23.png

(表4 一次轧制产品的调质度)

备注:
1、一次轧制的马口铁及原板的调质度本不能仅用单一的机械性来表示,在此采用*有用的机械特性指标洛氏硬度。
2、退火方法有箱型退火和连续退火,即使两者的HR30T值相等,其硬度以外的机械特性也未必一定相同。因此需方想采用何种退火方法可以与制造厂商协商。若供需双方协定采用连续退火方法时,在表4调质度记号后追加CA(例:T-4CA)。
3、表4原板的调质度,如果订货方无特别指定,考虑到因进行电镀处理及电镀处理前的保管条件而产生的时效硬化,可以低于表中数值。


5.png

备注:
1、二次轧制的马口铁及原板的加工性能,对其有影响的所有因素不能确切表示,在此采用*有用的机械特性指标洛氏硬度。
2、弹性极限应力为根据需要而测定的参考值,从附件2的弹性回复试验中所求的换算弹性极限应力。
3、退火方法有箱型和连续退火,两者的HR30T值相等时其硬度以外的机械特性未必一定相同。因此需方想采用何种退火方法可以与制造厂商协商。


表面处理

· 电镀马口铁

   电镀马口铁的表面处理根据电镀后的工艺,有电镀后进行熔融作业而得到的光面和未进行熔融作业的麻面,再根据原板的表面处理按表6区分。


6.png




化学处理

   电镀马口铁在电镀工艺后进行化学或电化学处理。


表面涂油

   电镀马口铁在电镀表面涂油。
   备注:涂油油种有CSO、DOS或DOS-A等。

 


尺寸及板形

·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1、厚度:马口铁原板的公称厚度未满0.50mm时板厚为0.01mm的倍数;0.50mm以上时板厚为0.05mm的倍数。
2、厚度允许偏差 马口铁及原板的厚度允许偏差,相对公称厚度为±10%。但是厚度的测定位置为两边起10mm以上的任意点。

二次轧制产品,将两边起6mm的位置测定的厚度和公称厚度的偏差定义为宽度方向厚度允许偏差,其允许偏差为15%以下。
宽度方向厚度允许偏差(%)=(tn-t6)/tn×100
tn:公称厚度
t6:从两边6mm位置的厚度

· 宽度允许偏差

   宽度允许偏差相对指定尺寸

-0
+3

mm。但未切边原板的宽度允许偏差相对指定尺寸为

-0
+10

mm。

· 切板的长度允许偏差

1、板材及原板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

   相对指定尺寸

-0
+5

mm。但期望在

-0
+10

mm以内。

 

2、钢卷及原板钢卷的长度允许偏差

   钢卷及原板钢卷的长度允许偏差相对标示钢卷的长度适用于表8。但实交易时不适用。

8.png

 

(表8 长度允许偏差)

备注:
1、长度允许偏差为依下式算出之值。
长度允许偏差(%)=[(标示钢卷长度总和)-(实测钢卷长度总和)]/(标示钢卷长度总)×100%
2. 订货方对钢卷及原板钢卷的测定,订货者接受订货后剪切成板材进行产品加工处理时,通过剪切平均长度乘以剪切张数算出的长度加上剩余部分的长度而算出。剪切平均长度为随机抽出*少20张板用0.2mm单位测定出算术平均值。另外,由供需双方协定可以使用其他测定方法。
3. 订货方接受订货产品后原封不动进行产品加工处理时,钢卷及原板钢卷长度的测定,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4. 一组钢卷指同一合同,同一种类,同一尺寸,同一镀锡量。

· 轧制宽度的标示

   轧制宽度标示记号有必要时,在标示板及原板板材轧制宽度尺寸数字后面加记号W。
例:832W×860

· 钢卷内径

   钢卷及原板钢卷的公称内径标准为406mm, 419mm, 508mm。

· 直角度

   钢板直角度的偏差,一角点往其边画垂直线时,如图1所示其与相反点的距离(A)和垂线长度(B)的比之值,其值不能超过0.25%。但希望在0.15%以下。

· 镰刀弯

   钢卷及原板钢卷的镰刀弯,如图2所示在任意1000mm内不能超过1.5mm。

 


图片1.png